近日,国务院批复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同意设立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设立并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是促进河北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探索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能源体制改革、推动能源革命的创新实践,对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改善京津冀地区生产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立足于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基础条件,明确了下一步聚焦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大容量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多元化应用等四大工程,提出了打造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等五大功能区。
另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就《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印发通知,要求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结合实际,以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为引领,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探索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机制,支持和引导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