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赠送礼金礼品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和发放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类节庆活动一律从简,取消不必要的茶话会、联欢会和节日庆典。坚决查处电子礼品卡、网络送礼等“花样翻新”、“隐身变形”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和纪律要求,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自查自纠,不折不扣执行,确保不碰纪律红线。
春节期间,市纪委对各区县、各委口、各职责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的情况,开展重点抽查,进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坚决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在我市新闻媒体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对春节期间不正之风问题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