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公告
根据《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达我市2013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津经信产业政策〔2013〕4号),2013年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分两批对10家承担淘汰任务的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经现场核查,上述企业已在年底前全部拆除了相关主体设备,完成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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