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重点节能技术的推广普及,引导用能单位应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促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碳排放,缓解资源环境压力,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征集和更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1862号),现转发给你们(具体内容请登陆天津节能网www.tjjnw.com.cn下载),并就我市技术征集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范围
煤炭、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工业行业,农业、建筑、交通、通信、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技术要求
推荐技术应符合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经济适用、有成功实施案例等条件;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可以在全行业或多领域广泛应用,获得显著节能降碳成效,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技术报送
请各区县节能主管部门、市属集团公司认真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重点节能技术,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汇总表(发改办环资〔2015〕1862号附件1),组织技术提供单位按要求填写重点节能技术申请报告(发改办环资〔2015〕1862号附件2),于2015年8月21日前,以正式公文的形式将推荐材料文字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座521室),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angliangjn@126.com。
2015年7月27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王亮;
联系电话:83605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