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15〕270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开展2015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请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及财政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有关单位认真做好2015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上报工作,推荐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为天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
二、请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及财政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有关单位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
三、请滨海新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及财政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有关单位于5月26日前,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六份,附电子版光盘一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