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电信运营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全面提升数据中心节能环保水平,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工信部联节〔2015〕82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登录天津节能网(www.tjjnw.gov.cn)下载。
为掌握我市数据中心情况,做好试点地区申报工作,请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有关部门、电信运营企业及有关单位组织所辖所属数据中心,填报《天津市数据中心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5月15日前传真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我委将据此会同有关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试点地区书面申请,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的试点领域和数量及有关要求组织我市试点单位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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