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第十四条激励措施,工信部将对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予以激励支持。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6〕840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于1月11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含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申报书、推荐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光盘)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017年1月1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刘进旭; 联系电话:83605306) |
附件:激励办法正式发文.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