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关于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6〕60号)文件要求,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及申请修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或财政部网站,在装备工业司或经济建设司文件发布栏下载相关文件,按要求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报、申请修订《目录》工作。其中,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文件(含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七份),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申请修订《目录》文件(含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七份),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增补产品申请材料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增补产品申请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
2017年1月26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 尹明朝;
联系电话:022-8360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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