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保持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
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的首个新年,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确保群众过好两节,对维护党的十九大良好开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
元旦、春节临近,节日消费需求会集中释放,加上冬日气候严寒,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可能多发,市场价格容易出现异常波动,价格违法行为可能明显增多,影响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节日生活。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着力防止思想上麻痹松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未雨绸缪,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要围绕节日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防范价格矛盾纠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形势分析预警;要认真落实“菜篮子”相关制度,精心组织市场价格调控,保持重要商品市场价格总体稳定;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作风建设,维护群众价格权益,特别是加大农村、山区、贫困地区的价格监管调控工作力度,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城乡居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环境。
全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营造良好节日消费环境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加强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力量开展市场巡查和随机抽查,对近期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鸡蛋等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生活服务业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医疗、家政、餐饮、洗车等领域的价格情况,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外加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化解价格矛盾。
(三)加强供暖和天然气价格监管。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加强对供暖企业的价格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安装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保证群众温暖过冬。加强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价格监管,严格规范“煤改气”领域价格收费行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操纵市场价格、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保障迎峰度冬期间民生用气。
(四)加强交通旅游价格监管。加强对交通运输、车辆救援服务和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着力规范旅游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的价格秩序,加大对游客消费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虚假优惠、低标高结、模糊标示价格、不标识价格附加条件,以及景区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商业零售价格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和工作方法,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要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以及消费者举报、新闻媒体反映集中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三、精心组织价格调控,保持重要商品市场和价格稳定
(一)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市场和价格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要迅速预警。一旦遭遇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加大监测频次,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
(二)着力稳定“菜篮子”价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提前掌握“菜篮子”商品货源渠道、总量和品种构成,充实重点商品政府储备,建立投放机制,做好市场调控准备。要切实落实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确保必要储备规模,适时组织投放。降低“菜篮子”商品流通成本,组织好“菜篮子”商品货源供应。
(三)加强粮油市场价格调控。在粮油保供稳价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完善两节期间粮油保供稳价具体工作方案,加强货源调度。要落实好小包装成品粮油政府储备制度,确保必要储备规模,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苗头,及时组织投放,确保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四、落实价补联动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认真执行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助的联动机制,根据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化情况,按月足额发放物价补助,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
五、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障举报电话畅通,网络举报及时受理,接听举报热情规范,回答问题依法专业,处理问题不得推诿,把12358平台办成群众维护权益的首选。
(二)完善应急监管机制。健全举报应急响应机制,接到突发事件举报要规范答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做到现场指挥,实时取证,处置稳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健全节日期间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应急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一旦发生异常天气情况或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监管预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
(三)加强精准有效执法。借助12358平台以及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做到监管精准定位,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举报量增多、反映集中的问题,立即组织专项整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两节期间价格平稳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区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两节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监管调控措施,完善应急机制,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夯实工作责任。严格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区价格主管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传导责任,落实到人。要及时稳妥处置价格异常波动和投诉举报,确保不形成价格热点问题。
(三)加大监管力度。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市场一线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屡查屡犯的经营者,依法从重处罚,形成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有效震慑。
(四)加强舆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媒介正面宣传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预期。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提醒消费者避免消费陷阱,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营造诚信兴商氛围。加强价格舆情监测,全面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真实信息,澄清网络谣言,维护稳定的市场价格秩序。
各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节日期间价格监管值守人员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于2017年12月28日前报送市价监局。市价监局将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2月9日分别组织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集中开展节前市场价格巡查,各区价格主管部门需将当日检查情况以信息形式报送市价监局。同时,请各区价格主管部门于2018年2月24日前将两节市场价格监管调控工作总结以及发现的典型案例报送市价监局。
联 系 人:孙千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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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