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组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给予统一领导和管理。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围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美丽交通建设,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促进了交通运输业持续快速发展。
1. 标准化工作机制日趋完善
在交通运输部和天津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初步形成了大交通管理体制。自上而下全面指导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衔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标准和重大事项,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全行业标准化的归口管理工作。行业各单位各司其职,合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标准化活动开展、重大标准的制修订、实施和监督等工作。从全行业遴选出一批认可度高、影响力大、有突出的专业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组建标准化工作专家智库。面向行业公开征集标准项目提案,鼓励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工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承担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初步建立了“政府引领、协调推进、专家支持、行业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交通运输发展规模能力、质量效益和服务水平的技术支撑作用。
2. 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我市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体系初步涵盖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安全应急、运输、信息化各个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成效显著。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交通运输业累计完成2项国家标准、12项公路建设领域地方行业标准、12项港口建设领域行业标准、12项铁路及轨道交通领域行业标准,在全国全行业取得了较大的影响。累计制修订交通运输地方标准70余项,包括工程建设领域地方标准19项,公路领域地方标准23项,轨道交通领域地方标准4项,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标准12项,其他领域标准10余项。其中41项标准列入天津市标准编制行动计划。覆盖工程建设、设施养护、交通设施运营维护、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机动车维修等重点方向,初步满足了我市交通运输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3. 标准支撑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作用明显增强
“十二五”期间,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稳步有序地向前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养护、管理、运营、低碳节能环保、信息化等领域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管理质量和服务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紧紧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管理政策实施两个方向,一方面引导鼓励科研成果向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转化,逐步增强标准的技术含量和应用水平,同时提升了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加强区域合作与行业协作,推动开放发展,夯实标准、计量、认证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提升工程、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
4. 标准化工作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
“十二五”期间,标准化助推京津冀交通协同发展的作用逐步彰显。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在京津冀三地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共同完成了京津冀三地交通标准体系的梳理,编制完成京津冀区域交通运输标准《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路侧单元应用技术规范》并已发布实施。该标准为全国首个区域标准,创新了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新常态。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天津建设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国家战略的重要时期。标准化作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技术性基础工作,是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的有力保障,在服务、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落实国家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加快监管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角色转变,整合运输资源,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标准质量,减少交叉重复,合理规划体系,协调推进机制,要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发挥好标准的规制作用。推动创新发展,依据标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管理方式从重审批转向重规章、重标准。
——推动建立统一市场体系,保障公平竞争,需要发挥好标准的杠杆作用,健全协调配套、开放透明的标准体系,维护市场的健康发展。
——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以及邮政行业发展,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需要发挥好标准的衔接作用,推动协调发展,通过标准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综合交通运输中的深度应用,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
——推进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实现交通可持续发展,需要发挥好标准的门槛作用。推动绿色发展,在规划、建设、运营、养护等环节严把准入关,推动标准升级,有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水平。
——促进交通运输提质增效,推动转型升级,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保障经济发展和百姓出行,需要发挥好标准的引领作用。推动共享发展,以标准优化运力结构,完善服务配套设施,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延伸服务链条,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供给能力和运行效率。
面对新形势,我市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管理体系有待改进、技术体系尚不完善、实施监督机制尚不健全、人才队伍支撑薄弱等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心,改革创新,不断开创交通运输标准化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交通运输部《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及《天津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围绕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美丽交通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的建设主题,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快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大幅提升标准质量,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充分发挥标准化对交通运输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深化管理体系改革,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切实把标准的研究、制定、实施、监督、宣传、创新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有机整体,实施全寿命周期依法行政管理;加强技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对“五个交通” 发展、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的促进作用;以前瞻性的眼光和科学性的规划提高交通运输标准的合理性与先进性,使交通运输标准改革发展踏上新台阶。
2. 面向需求,突出重点
立足“五个交通”发展和打造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阶段性需求,把服务出行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以人为本”的交通建设理念。瞄准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科学确定重点发展领域,合理配置标准化资源,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水平。
3. 尊重科学,互动转化
标准战略是国家科技创新的三大重要战略之一,反映了行业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是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有力手段。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动标准的升级,以标准加强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科技与标准的良性互动作用,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4. 加强合作,协调发展
以京津冀交通行业发展的有效衔接为方向,加强与北京、河北的标准合作机制,制定实施区域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促进、规范、保障作用,实现京津冀三地交通同频共振,更好地促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适应天津市交通运输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制度机制;形成覆盖公路、轨道、航空、水运、综合运输、城市客运、安全应急、节能环保等交通运输各领域的标准技术体系;标准化理念深入普及;标准的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显著增强;标准化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标准与科技发展实现良性促进与互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协调、有序;标准化对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充分发挥。
——标准化基础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政府、企业、学会协会、科研机构等多方共建、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平台和工作格局。
——标准化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在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出台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促进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完善标准制修订、实施监督和保障机制。
——地方标准体系科学健全。构建起专业配套、梯次合理、结构科学、内容完善的天津交通运输标准体系。
——标准制修订工作扎实推进。完成梳理我市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重点领域、急需方向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成100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标准的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加强地方标准与科学技术发展结合。加大标准科研的力度,跟踪科技创新和新成果应用,完成20项交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
——京津冀协同发展提质增速。加强与北京、河北的交流沟通,建设三地交通运输政策、标准的协调与衔接机制,构建京津冀交通运输标准化合作平台,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机制
1.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标准管理机制。组建天津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由市交通运输委统筹、业务主管机构具体负责、分层指导、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共同推进的交通标准化工作管理机制。实现科学管理、有序发展,加强政府部门对标准化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2. 制定《天津市交通运输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现标准的立项、起草、修改、审查、批准、发布、复审、修订、实施及监督到废止各个阶段的全寿命周期管理,保证标准制修订过程的规范性、科学性,实现制度化管理;明确标准化工作各阶段主管部门的职能分工。
3.推动交通领域各主管部门、企业、标准化组织、研究机构、社会力量等多方参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重点突出标准化组织及研究机构承担技术支撑作用,加大社会参与标准制修订。
(二)完善天津市交通运输标准体系
在交通运输技术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按照“两个层次、三个主体、六大领域”框架搭建天津市交通运输标准体系,配套编制交通运输体系框架图和标准明细表,推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1. 形成天津市综合地方标准(DB12)与天津公路工程技术规范(TJG)两个层次、有效衔接、科学分类的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体系合理布局。
2. 确立 “基础标准、公共类标准和专业类标准”三个主体结构。基础标准重点开展交通术语、交通符号和标识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完善交通测量、数值数据方面标准的制定;公共类标准重点开展通用设施设备、交通信息、绿色交通等方面标准的制修订;专业类标准重点开展公路交通、水运交通、铁路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航空交通,以及邮政标准等六大领域内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的制修订,加快各领域的标准化进程。
3. 重点在公路交通领域、铁路交通领域、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水运交通领域、航空交通领域、邮政领域六大领域围绕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与行业管理、新装备新材料技术应用、综合信息化建设、绿色交通节能减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方面开展专业类标准研究与扩展工作。
(三)强化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 完善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建立政府牵头、主体实施、科研支撑、社会参与的协同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标准实施过程中的牵头与引导作用,通过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认证、市场准入、工程验收管理以及标准符合性审查等方式,促进标准实施;更多依靠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交通运输服务效能。明确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对不符合标准行为的自查自纠。利用好科研对标准化的支撑力量,落实标准审查责任制,规范复审程序与要求,强化对标准文本编写质量的把关。
2. 完善标准实施评估机制,建立标准实施的后评价制度。政府主管部门对强制性标准和重要公益类推荐性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标准的实施监督和考核。注重标准化实施年度计划的编制,研究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通过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的采信和应用,结合社会监督,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邀请第三方机构共同探索建立标准评估指标体系,形成稳定、长效评估机制。
3. 重点加强对标准实施的指导、培训和宣贯。标准化归口部门加强对标准执行的指导与培训,注重示范项目重点宣传与展示,鼓励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标准编制单位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工作。
(四)创新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
1. 建立标准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在线发布交通标准化最新动态和科研成果,提供标准化知识、法律法规、标准编制程序等内容,实现与国家和相关部门标准化机构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信息交换、资源共享,为天津市交通标准化人员提供一个专业的信息交流平台。
2. 建立标准档案数据库。建立和管理标准体系、标准项目档案数据库,对标准进行分类、汇总、归档;实现标准文本和条款释义的在线阅读;为交通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
3. 建立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在系统内部实现标准项目申报、制修订、报批、复审等阶段的网络化办公管理;提供交通标准制修订项目执行情况的在线管理。
4. 建立标准化人才数据库。包括天津市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审核专家、标准化专业人员、制修订人员等多个类别的人才库,按照技术体系进行分类,各相关专业标准化实现动态管理。
5. 建立标准实施情况采集数据库。采集来自政府、行业协会、标准化机构、企业、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的意见。逐项整理并反馈,将已处理的意见统筹管理,列为下一步标准修改的重点方向。
四、重点方向
(一)公路交通标准化
促进“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环境友好”相关的标准制订,引导公路建设和运营由传统模式向低碳节能环保型建设模式转变;着力推进预防性养护技术、公路桥梁加固技术、高速公路服务区公共服务设施养护、公路服务区加气充电服务要求、干线公路快速化养护体系、省级公路交通标志规范、公路全设施自动化快速检测技术、大型货物或危险品运输通道设计、安全施工等方面公路建设和公路运营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1.公路交通领域
基础设施建设:乡村公路质量验收、绿色公路评价、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质量管理、公路山皮土路基施工、公路路基施工、高速公路改扩建、公路桥梁加固施工、多雾地区公路照明设施的设置等;
运营、养护管理: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高适应性的桥涵隧道养护、省级公路交通标志设计、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设计、高速公路监控系统设计、高速公路通信技术等;
公路服务区建设:公共卫生间、公共场区、餐饮、便利店、加油(气)站、充电桩、车辆维修、客房、综合服务和基础管理;
勘察设计施工:盐渍土地区路基设计、高速公路景观设计、港口路面设计、公路桥梁加固设计、干线公路快速养护技术、大型货物或危险品运输通道设计、安全施工操作;
造价:公路建设项目估算等。
(二)运输服务标准化
推动“和谐、方便、快捷、生态”的客运与“衔接、一体、便民”的货运服务相关标准制修订。重点加强长途客运、城市客运、慢行交通、综合交通枢纽衔接、现代物流运输、交通邮政融合、优化运输市场、机动车维修转型升级、发展汽车租赁各领域中安全、节能减排、危化品运输与储存、信息化、服务水平评价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加快制定冷链物流、绿色物流标准的制定,完善物流服务规范。
2. 运输服务领域
长途客运: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培训与评价、长途客运服务规范;
城市客运:新能源公交汽车政采准入条件、出租汽车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技术条件、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建设、出租汽车服务管理;
慢行交通:慢行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维护规范;公共自行车维护规范;步行环境统一标识设计规范;
联程联运:联程联运服务质量要求,联程联运服务流程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服务功能和服务规范;
现代物流:冷链物流、绿色物流干线运输与邮政速递快速交接流程;
运输:天津市道路运输特殊环境与情境下驾驶员安全驾驶技能培训与评价、交通运输行业能源审计;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机动车维修服务客户满意度评价方法、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检测机构通用条件、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企业技术条件、新能源汽车维修标准、天津市机动车维修钣喷中心技术条件;运输行业服务诚信指标与评价;
设施:天津市交通枢纽换乘停车场设计、天津市道路清障施救牵引业开业技术、天津市客车空气净化装置技术;
安全:天津市道路客运应急处置、天津市公共交通枢纽设施日常安全管理。
(三)港口水运标准化
加强港区拓展与服务水平提升标准化建设,围绕码头建设、航道建设、散货泊位、多式联运物流园区与内陆无水港建设开展引航、安全作业监管、码头危化品管理、船检、船舶管理制修订相关标准;开展港城交通分离机制标准化研究,推进港城协调发展。
3. 港口水运领域
水运行业监督管理行政许可:水运行业经营、船舶通航许可、船员适任证书、通航水域作业、航标设置与撤销等行政许可标准化;
设施:天津港与重要铁路集装箱运输交接服务要求、天津港至重要陆桥通道交接服务要求、内陆无水港区域一体化保税物流园区建设规范、海港航道设施维护要求、内河航道建设标准、内河航道设施维护标准;
安全:水上水下安全施工、船舶载用危险货物适装、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内河旅游船建造安全标准、内河旅游船营运安全要求、渡口营运安全要求、渡船营运安全要求、邮轮母港营运安全要求、游艇俱乐部营运安全要求、游艇活动水域安全管理要求。
(四)京津冀区域交通标准化
1. 加强京津冀标准建设合作机制,明确三地交通运输标准制定分工,有效协调与北京、河北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共享京津冀现行有效地方标准,推动地方标准互认互用。
2. 围绕制修订京津冀区域公路建设、城际轨道交通建设、长途客运班线服务等重点领域相关标准,开展标准化联合攻关,推进京津冀区域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增强标准化的创新引领和区域协同效应,促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建设。
4. 京津冀区域交通领域
设施: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与编号规则、京津冀区域公路带衔接技术要求;航空货运枢纽配套设施建设、城际铁路客运枢纽配套设施建设、京滨城际铁路配套设施建设、海河南岸区域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建设、天钢柳林地区和天津南站地区区域交通副中心配套设施建设、北京新机场建设配套服务设施、京津冀非公路交通标准治理标准;
安全:京津冀区域危化品运输管理、京津冀道路货运客运超载超限治理、京津冀区域除雪铲冰操作规程;
综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服务规范、京津冀货运枢纽甩挂运输技术规范、京津冀城市配送与车辆通行服务规范、京津冀多种运输方式与城市交通快速衔接服务要求、京津冀区域长途客运服务、与北京空间结构一体化对接建设;
(五)绿色交通标准化
围绕船舶、港口、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防污治污,营运车辆和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提高保有量,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提升等内容,开展治污技术与效果评价标准、能耗指标测定标准、新能源交通工具配套服务标准、废旧路面材料生产工艺标准、普通国省道施工标准等关键标准研究与监督评价。
5:绿色交通领域
港口水运:内河航运绿色船检技术、船舶绿色维护技术;
公路交通: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绿色工程材料技术要求、再生材料循环利用、道路声屏障结构技术等;
运输服务: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机动车绿色维修技术;’
设施:重点领域防污治污设备、废旧路面材料生产工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技术、新能源交通配套设施;
节能减排:营运车辆和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治污技术与效果评价标准、能耗指标测定标准、京津冀三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一要求指标、港口装卸设备能效及碳排放监测与评定标准、港口码头污水再生利用标准。
(六)智慧交通标准化
为提升京津冀地区交通运输服务智能化管理水平,开展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大数据中心信息采集规范、信息平台建设规范,落实公交“一卡通”、汽车电子标识、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设计、厢式货车ETC不停车收费、省域长途客运联网售票、多式联运等领域的互联互通提供支撑。
6:智慧交通领域
运输服务:汽车电子标识、高速公路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设计、城市公共交通信息通用设计、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技术要求、天津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安全防护、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京津冀区域交通:京津冀区域交通一卡通技术、京津冀公路运输快速通关技术、厢式货车ETC不停车收费、省域长途客运联网售票、多式联运等领域的互联互通;
综合: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大数据中心信息采集规范、信息平台建设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分工职责,建立有效机制;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切实做好本行业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方面的作用,做好相关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抓好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并将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纳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计划。
(二)完善制度体系
加强标准化工作制度建设,健全标准化管理和协调机制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在认真贯彻国家、地方交通运输与标准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加快制修订完善配套的地方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和技术法规。同时加强强制性标准与法律体系的互相引用,推动推荐性标准在工程技术领域的广泛应用,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三)健全协调机制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内各单位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激发企业、学会协会、科研机构、高校、出版机构各方在标准制修订等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建立各单位间的交流研讨机制,推动相关技术标准的衔接协调。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科研机构的协同机制,大力推进科技研发与标准研制一体化。
(四)加强人才建设
推动建立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标准化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企业标准化人员的培养,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行业标准化专家库, 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拓展优秀标准化人才海外交流项目,吸引国外智力促进行业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专家队伍的素质与能力。
(五)落实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标准化工作的支持经费,将推荐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监督等标准化工作纳入预算管理。鼓励和引导企业团体和社会组织加大标准化工作经费投入,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
(六)加强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传统纸媒和网络新媒体传播标准化知识、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扩大交通运输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标准化宣传活动,提高相关部门、人员的标准化意识,营造标准化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