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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节能“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8-07 08:44:45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取得成绩

       “十二五”期间,天津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8%的约束性目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显著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从2010年的0.66吨标准煤降到2015年的0.499吨标准煤,累计降幅24.3%,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6.3%,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4%,节能降耗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1.结构节能成效显著

       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15年第三产业产值8604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2%,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工业内部结构不断改善,2015年优势产业总产值2.5万亿元,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90%。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消费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由2010年的55.7%下降至2015年的50.1%以下,天然气消费量比重由5.1%上升到12.6%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比重由2.6%上升到3.4%。

       2.技术节能卓有实效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锅炉节能改造、绿色照明推广等重点节能工程。市节能专项资金支持150余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现年节能能力66万吨标准煤;支持7个区县节能竞争性试点资金6500万元,实现年节能能力20万吨标准煤。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编制《天津市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项目。

       3.节能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修订《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制定《天津市建筑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天津市能源统计工作规定》,实施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地方标准,形成了相对完善的节能法规体系。市、区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建立了覆盖全市、条块结合、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节能工作体系。推动落实能源计量、能源统计、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能源管理体系、能源审计等节能管理制度,形成了计量准确、统计真实、考核到位的节能制度体系。

       4.重点领域节能贡献突出

       工业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42.1%;国家重点监控用能单位累计实现节能量782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486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目标;六大高耗能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呈不同程度下降。建筑领域,在全国率先实施居住建筑四步节能和公共建筑三步节能,三步及以上节能住宅占城镇住宅比重达到80%,二步及以上节能公共建筑占全市公共建筑比重达到70%;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居住建筑单位建筑面积供热能耗累计下降23 %,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积极推广绿色建筑,累计开工建设3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和10片绿色生态城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206万平方米。交通领域,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3.5%;推进智能、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应用比例达到30%;天津港全面完成绿色循环低碳港口主体性项目建设,万吨吞吐量综合能耗累计下降8%。公共机构节能不断推进,全市人均能耗460千克标准煤,累计降幅15.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26千克标准煤,累计降幅12.9%。

       5.节能先进示范作用明显

       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入选国家首批低碳工业示范园区试点,探索节能低碳园区发展模式。天津市作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地区,推动首批4个数据中心开展试点创建工作。部分企业的技术、产品列入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能效之星”产品目录、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开展“建设美丽天津”节能环保班组、标兵选树活动,授予先进班组工人先锋号,授予先进标兵五一劳动奖章。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落实中央对天津定位、推动美丽天津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天津将着力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节能工作迎来新挑战和新机遇。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升级,全市能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更加突出,节能工作难度不断加大。目前,全市节能工作还存在着有利于节能的经济政策不完善、节能监察队伍力量薄弱、节能产业规模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作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2016、2017年还需在完成国家年度节能指标的基础上再超额完成23%,节能目标完成压力较大。此外,国家将能源消费总量纳入“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对节能工作提出新的挑战。

       虽然全市节能面临巨大挑战,但也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天津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大国家战略迭加,机遇千载难逢,发展潜力巨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首度写入全市五年规划,科学发展观深入人心,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节能激励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全民节能意识不断提高,各方面对节能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这些都为“十三五”推进节能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高举绿色发展大旗,把节能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绿色发展道路的重要着力点,围绕降低能源消费强度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主线,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管理创新,完善市场机制,落实法律标准,引导全民参与,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实现新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推进节能与促进发展相结合。通过强化节能,提高产业能效准入门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经济结构优化,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同时,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发掘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2.完善机制与市场驱动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落实有利于节能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用能单位和公民自觉节能的内生动力,实现节能效益最大化。

       3.技术进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注重信息技术在节能领域的应用,推动能耗监控平台和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提高节能管理质量和效率;强化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效水平对标等措施,建立常态化节能监察机制,促进用能单位采用先进节能技术、设备、产品。

       4.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实现重点突破,发挥示范效应。同时,通过制定政策,引导非重点用能单位合理用能;倡导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414吨标准煤(按2010年价格计算),比2015年的0.499吨标准煤下降17%。”十三五”期间,实现节约能源2100万吨标准煤。

       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推动低能耗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5%。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十大产业集群,到2020年,先进制造业产值占制造业的比重达到70%以上。提高产业能效准入门槛,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2.促进传统产业能效提升

       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延伸产业链,推进产品升级,培育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提升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打造绿色低碳品牌。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实施改造升级。

       3.化解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

       严格执行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淘汰对工艺装备落后、能耗限额不达标项目。分行业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

       (二)加强工业领域节能

       1.提升重点行业能效水平

       冶金行业。以工序优化和二次能源回收为重点,发展绿色钢材产品,优化高炉炼铁炉料结构,降低铁钢比。推广干熄焦、高炉煤气、转炉煤气和焦炉煤气等二次能源高效回收利用和高炉冲渣水直接换热回收余热等技术,鼓励烧结机余热发电、炼焦煤调湿风选等技术应用,支持钢铁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

       电力行业。发展热电联产,鼓励热电冷联产,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加快燃煤电站节能改造步伐,对闭式循环火电机组推广一机双塔运行方式改造,推动汽轮机通流改造,加快现役机组和电网技术改造,降低机组供电煤耗。推进电力企业能源管理系统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机组节能调度,优化电能结构,壮大新能源发电规模。

       化工行业。合成氨行业重点推广先进煤气化技术、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技术;烧碱行业加快零极距、氧阴极等先进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纯碱行业重点推广蒸汽多级利用、变换气制碱等技术。

       石油石化行业。石化行业重点推广样板加热炉、转动设备调速、循环水系统节能、燃煤高效掺烧及烟气余热回收和能量系统优化等技术。原油开采行业重点推广油田采油污水余热利用、油井集中控制供电、节能型抽油机等技术。

       2.推动工业园区系统节能

       实施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根据园区不同行业、产品、工艺的用能要求,设计能源梯级利用流程,实现能源优化利用。加快园区分布式能源中心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推动园区余热利用,应用蓄热技术平衡园区负荷,推广集中供热和制冷。

       提升园区清洁生产水平。推进园区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开展重大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低碳技术等产业化示范。

       集成优化园区基础设施。对园内供水、供电、运输、通讯和环保等基础设施进行集成绿色化建设,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享,降低建设和运行成本。

       3.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

       加强能源统计、计量管理。继续完善企业能源统计、核算管理,强化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管理,加大智能型计量器具应用范围,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

       推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立并有效运行能源管理体系,鼓励非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能源管理岗位培训,构建能效提升长效机制。

       扎实推进能源审计。按年度下达能源审计计划,通报能源审计结果,推进能量平衡测试,开展能效水平对标,促进用能单位制定并实施能效提升方案,深入挖掘节能潜力。

       (三)强化建筑领域节能

       1.全面实施新建建筑节能标准

       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技术标准,公共建筑执行65%节能技术标准,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监管,完善建筑节能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环节的闭合式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行建筑能效测评、门窗标识、技术资料备案、建筑节能信息公示、材料备案等管理机制。实施被动式建筑试点示范,领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

       推动绿色建筑全面普及,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发展。严格执行天津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标准,新建民用建筑设计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进行建设,积极引导新建城镇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进行建设。以新梅江居住区为旧城绿色化改造示范,推动既有城区按照绿色生态标准进行绿色化改造。到2020年,绿色建筑规模化效应逐步凸显,至少建设10个3平方公里以上绿色生态城区,初步形成绿色生态的建设发展模式。

       2.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继续实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建筑品质和能效,提升小区综合环境和城市功能,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奖励,对达到改造要求的项目给予相应奖励。到2020年,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修订办公、商业、医院、学校、星级酒店、写字楼等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完善能源审计、能效交易、合同能源管理制度,逐渐形成倒逼机制,调动既有建筑业主自主改造积极性,对于改造效果明显的主体实施奖励。力争2020年,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

       建立既有建筑改造数据库。通过数据分析,梳理新一轮具有改造价值的民用建筑数量,推行“自愿改造、市场运作”的改造模式,完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3.强化建筑能耗运行管理

       大力实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加大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力度,完善市区两级能耗报送机制,实时更新全市既有建筑的基本信息及能耗信息,建立基于全市三维GIS地理信息动态系统为基础的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系统,为全面推进民用建筑节能量化管理奠定基础。

       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按照公共建筑用能定额和居住建筑供热能耗指标,实行超定额或供热指标的审计制度。建立全市重点用能建筑名录,对建筑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耗公示。

       加强民用建筑能耗监测。对全市供热热源、热力站能耗进行监测,公共建筑实行分项计量和能耗采集传输,新建2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实现100%实时分项计量及数据传输。建立区级建筑能耗监管平台,所有在线监测能耗数据纳入到全市能耗监测平台。鼓励应用公私合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等创新模式,实现能耗监测平台运行管理向市场化、商业化发展。

       完善建筑供热计量收费。完成天津市公建供热计量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供热计量收费机制,新建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100%。对具备供热计量条件的公建进行供热计量抄表和收费试验。力争到2020年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公建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

       (四)促进交通运输节能
       1.落实公交优先战略

       推动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BRT)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中心城区地铁网络、滨海新区骨架线路建设,完善地铁车站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公交信号优先系统,提高公交运营能效,建设207公里公交专用车道和71公里的快速公交走廊。

       实施公共交通运力水平提升工程。加速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并在地铁首末站、换乘站等规划建设公交客运枢纽,实现轨道交通与多种交通方式零距离换乘。

       2.建设智能交通系统

       加快智能交通技术推广应用。推广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无线射频识别、智能标签、智能化分拣等,提高运输生产能效。推广城市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出租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化大型化码头、集装箱码头集卡全场智能调度系统等。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

       拓展动态交通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市域范围。全面推行甩挂运输和不停车收费,动态导航终端应用达到10万台,不停车收费(ETC)标签应用达到60万张。

       3.推广节能交通运输装备

       推广节能和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达标的车辆不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以公交、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邮政快递、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区县运营、社会租赁、非公交用客车、企业及私人乘用车等10个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新能源汽车应用总量累计超过12万辆,将天津打造成为国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先城市。

       开展节能运输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根据车辆推广应用总体部署,适度超前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到2020年,在中心市区、环市四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0.9公里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在环市四区和滨海新区其他区域、静海、宝坻、武清、宁河、蓟州建成区,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3公里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天津市其他区域基本建成平均服务半径为5公里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应用,鼓励港口开展装卸工艺节能改造,推广港区电网动态无功补偿及谐波治理技术。

       (五)实施公共机构节能

       1.实施公共机构绿色化改造

       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以及热源、供热管网和温控装置改造。推动分布式燃气机组代替燃煤锅炉。推动公共机构采用空间租赁等方式开展“互联网+”分布式能源站建设。

       继续开展办公区配电、空调、水泵、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实施食堂、数据中心机房等高耗能附属设施改造。开展LED照明项目等节能新产品推广示范项目。

       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开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热发电、太阳能采暖制冷、地源热泵等试点示范。

       2.强化公共机构能源管理

       推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100%执行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

       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中央空调和独立食堂、公共浴室、游泳馆等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

       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创建活动,建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体系,评选10家能效领跑者。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100个国家级示范单位。

       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逐步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实现能源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开展公共机构绿色行动

       开展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充分利用政务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强日常用电管理,减少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实施零待机能耗。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规定。

       开展绿色出行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大力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动公共机构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点。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0%,并采用自助分时租赁的模式引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行动,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建设5个绿色数据中心。鼓励云计算技术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应用。

       (六)推进其他领域节能

       1.强化商用和民用节能

       开展零售业等流通领域节能示范活动。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营销,鼓励流通企业采购绿色建材、绿色家具、节能电器等消费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型住宅,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和高效照明产品。

       基本建立商业能源管理制度,推动大型商场、超市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快用能设施节能改造。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等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优化空调运行管理。

       2.推进农业和农村节能

       推广高效省柴节能炉具(炕)、高效节能家电产品和节能照明产品。加大农村沼气和太阳能利用,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灶具,开发生物质能源应用。推进节能型农村住宅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加大建筑节能示范力度。

       大力推进农业节能技术,加快发展节油、节电、节煤的农业机械和渔业机械设备,鼓励农民购买高效节能机械,淘汰更新老旧农业机械设备。加强农作物高产种植措施的集成配套,减少高耗能、低效率的种植环节,促进农艺与农机的配套节能。
 

       四、重点工程

       (一)节能改造工程

       锅炉节能改造。优化燃烧方式和炉膛结构,采用高效燃烧器以及防垢、除垢新技术,提高锅炉热效率;采用冷凝式余热回收锅炉技术、热管余热回收技术,充分回收烟气余热;实施锅炉系统智能控制。到2020年,燃煤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达到80%左右,燃气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达到92%以上。

       电机能效提升。采用变频调速、永磁调速等先进电机调速技术,改善风机、泵类电机系统调节方式;通过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等,合理配置能量,提高电机系统运行效率。加大节能高效电机推广使用力度,严禁落后低效电机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加快电机系统节能改造步伐。到2020年,淘汰在用低效电机230万千瓦,推广高效电机250万千瓦,实施电机系统节能技改150万千瓦。

       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开展配电变压器普查,淘汰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到2020年,基本完成S9(1997年前投运)及以下型号高耗能配电变压器淘汰任务。加快高效配电变压器推广,引导配电变压器生产转型,到2020年,完成高耗能配电变压器升级改造,推广高效配电变压器880万千伏安。

       能量系统优化。推广大型化、一体化的工艺技术设备,提高工艺能源利用效率;在钢铁、电力、石油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优化设计工序、联合布置装置,实现企业资源、能源梯度利用;发展分布式能源,开展园区能量系统优化,实现园区能量梯度利用。

       余热余压利用。以中低温余热回收利用为重点,推广应用余热发电、余热制冷和蓄热、热能输配等技术。集中收集余热资源,拓宽工业余热余压资源回收后的应用范围,实施余热暖民示范工程。提升蒸汽热力系统能效水平,杜绝蒸汽、凝结水无序排放,积极推广应用高效、长寿命凝结水疏水技术装置,强化蒸汽凝结水回收。

       (二)节能信息化工程

       实施数字能效提升计划。继续在重点能耗企业推广建设能源管理中心,扩大其在高耗能行业推广范围。建立健全涵盖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的能源统计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利用物联网、传感器等技术产品对能源数据进行实时采集、集中处理、动态显示和智能分析。

       建设节能信息管控平台。采用能源数据融合技术、动态平衡分析技术、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基础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优化处理,建设涵盖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的能耗数据采集分析、节能信息发布和协同自动化办公“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信息平台,加强能耗监测分析,提升预测预警能力。

       开展能源智慧化管理。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智能化为基础,实施能源“互联网+”智慧管理。鼓励建设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构建以多能融合、开放共享、双向通信和智能调控为特征智慧能源管理系统。

       (三)绿色制造工程

       引导开发制造绿色产品。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遵循能源资源消耗最低化、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化、可再生率最大化原则,指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相关工作,开展绿色设计示范试点,推动建立绿色产品市场监管机制。到2020年,力争开发推广1000种绿色产品。

       实施绿色工厂示范工程。引导企业按照绿色工厂建设标准建造、改造和管理厂房,建设绿色工厂示范工程,提高工厂一次能源利用率,有效利用工艺过程和设备产生的余热,提高工厂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到2020年,创建100家绿色示范工厂。

       开展绿色示范园区建设。以企业集聚化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进绿色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园区内企业之间废物资源的交换利用,在企业、园区之间通过链接共生、原料互供和资源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创建10家示范意义强、综合水平高的绿色园区。

       打造绿色供应链。以汽车、电器电子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探索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进建设绿色制造服务平台,探索创新绿色制造服务模式。

       (四)高效清洁能源应用工程

       推广煤炭清洁化利用。在焦化、工业锅炉、窑炉等重点用煤领域,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分质利用。工业锅炉淘汰老旧和小型锅炉,严控燃煤质量标准,推广应用煤粉、循环流化床等高效清洁燃烧技术,实施高效节能技术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推动燃煤工业锅炉改燃并网或关停。

       推进天然气的高效利用。加强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合理、高效用气。鼓励工业园区等热(冷)负荷集中的区域发展天然气冷热电分布式能源项目。鼓励燃气汽车推广、加快加气站建设,强化天然气使用政策引导,落实阶梯气价制度,利用价格机制引导天然气节约利用。

       扩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依托本地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有序推进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加快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可再生能源配套电网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推动可再生能源与智能电网融合发展。

       (五)节能产业培育工程

       培育壮大节能装备制造业。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加强锅炉、机电设备、余能回收、能量储存、监测控制等高效节能技术产品和装备制造,强化技术创新,重点发展一批市场需求大、技术含量高的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到2020年,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450亿元。

       创新发展节能服务产业。以培育节能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规范节能服务市场,促进节能服务业健康发展。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设备租赁、节能项目融资担保等方式,为用能单位节能提供“一条龙”服务,推动节能评估、能源审计、能效测试、节能量审核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发展。到2020年,培育100家以上实力较强的节能服务机构。

       (六)被动式建筑建设工程

       编制被动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设计导则,实施建筑能效领跑者计划,在现有节能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试点推动被动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在中新天津生态城、武清商务区、津南区推广低能耗被动式建筑示范,发挥示范效应,并逐步推广其他区域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节能目标责任

       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公平、高效的考核方法,细化考核标准,把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到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公告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节能主管部门作用,实施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和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制度,深化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用能单位之间的沟通,建立责任明确、协调联动、考核到位的节能工作体系。

       (二)完善节能规章标准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工业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制定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节能标准体系建设,修订颁布严于国家的地方能耗限额标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完善能源计量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耗限额管理、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能源管理体系、能源审计、能量平衡测试等节能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常态化节能管理机制。

       (三)加大节能资金投入

       加大节能技术研发投入,实现节能研发资金逐步增加,重点支持成熟的节能关键、共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示范和应用,编制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推广目录,开展节能课题研究,引进先进节能技术、理念,提高节能创新能力,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以用能单位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加大节能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拓展资金渠道,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支持节能技术改造、绿色制造示范等。

       (四)推广节能市场机制

       发挥能源价格的引导性作用,完善峰谷电价、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落实节能税收优惠政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社会资金进入节能领域。加强节能发电调度,优先安排高能效火电机组发电上网,鼓励余热余压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健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机制,规范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扶持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鼓励开展节能自愿协议,探索用能权交易,完善配套政策,增强企业节能内生动力。

       (五)健全节能监察机制

       构建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节能管理体系,加强节能监察队伍能力建设,构建市、区两级节能监察体系,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建立节能监察长效机制,依法惩处违法用能行为。完善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节能监察与帮促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节能宣传引导

       开展节能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召开专题论坛、技术展示和推广交流、现场交流会等方式,倡导节能理念,弘扬节能风尚,解读节能政策,普及节能知识。建立节能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公益性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公益组织、行业协会、公众参与、舆论监督等积极作用,表彰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能源行为,形成节能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营造全社会主动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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