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我市会计工作紧密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会计基础工作制度,会计法制化规范化得到加强;推动国企集团全面实行企业会计准则,推广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提升会计信息反映经济活动水平;指导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会计信息更准确反映财政资金运行;制定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市管理会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管理会计咨询专家选聘,推动管理会计建设取得良好开局;与天津证监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联合发出贯彻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意见,成立企业内控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举办“内控中国行·天津站”论坛活动,推动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试点实施工作,推动《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有效实施,促进企业会计信息化加快升级;贯彻《天津市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实施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成功举办会计业务知识大赛,推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常态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纸化改革,实施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健全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评价、使用机制,会计人才布局更为合理;贯彻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0〕102号),引导行业做强做大、做精做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注册会计师行业快速发展;搭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指导将代理记账审批职能平稳划转到行政审批局,代理记账服务市场更加规范;组织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结项和推广,开展丰富多样的会计学术活动,地方特色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在肯定会计改革与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应当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会计工作亟待转型升级,会计基础工作仍显薄弱,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内部控制规范需要深入实施,管理会计体系建设需要加力推进,会计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会计人才队伍结构需进一步完善,会计监管机制有待优化创新,会计理论研究支撑经济财政改革作用需大力增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十三五”时期重点攻关、取得突破。
“十三五”时期,我市会计行业机遇和挑战并存,会计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对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建设、加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会计改革指明了方向;京津冀协同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五大国家战略全面推进,为会计管理京津冀协作、会计服务市场开发开放、管理会计广泛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有效实施等创造了有利条件;强化人才支撑体系和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为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和健全会计人才评价制度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为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深入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当然,我市会计改革与发展也面临一些不利因素和诸多挑战。随着我市全力推动“一基地三区”定位基本实现,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会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会计的服务对象、服务领域、工作职能、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必须加快转型升级,在认真总结过去五年会计行业成绩经验基础上,科学引导会计行业在未来五年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时期,我市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会计法制标准,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会计服务市场建设、会计理论建设,健全会计管理体制,全面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宣传贯彻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统一的会计制度,把会计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依法依规推进会计改革与发展,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会计法治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强化会计服务理念,创新会计服务方式,加强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建设,以会计工作转型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会计服务市场有序开放,支持会计服务贸易加快发展,强化与京冀两地会计交流合作,开创会计工作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坚持人才优先。抓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完善会计人才评价,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会计人才队伍,加强会计职业保障,优化会计队伍结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会计人才支撑。
坚持理论先导。依托会计学会、高等院校加强重大会计改革理论研究,重视会计基础理论研究,壮大会计理论研究力量,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问题提供会计良药。
(三)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贯彻落实国家会计体系,增强会计工作对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基本实现会计工作法制化、信息化、现代化。
——会计法制和会计标准遵从度更高。贯彻落实《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律规章,切实落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
——会计工作促进经济转型作用显著。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内部控制规范实施、会计信息化融合应用,探索会计信息资源有效利用机制,加强政策引导、经验交流,强化会计工作在单位资本运营、价值管理、风险防范、绩效评价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会计工作者执业能力明显增强。加快培养会计领军人才等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支持优秀会计人才聚集天津,完善会计继续教育、会计人才评价等政策并发挥其导向作用,促进广大会计工作者知识结构进一步优化、职业道德素养进一步提高、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会计服务市场发展更加规范健康。优化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布局,扶持较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率先做强做大,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规范发展,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服务产品创新、提升服务附加值,坚持遏制不正当低价竞争,促进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有序发展。
——会计理论研究不断取得创新突破。深入开展会计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加快建立具有重大理论突破、体现天津特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会计理论和方法体系,完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和优秀会计案例评定机制,加强科研成果示范应用,推动理论创新成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践。
三、“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增强会计工作法治水平。
1.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严格贯彻《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增强会计法律法规遵从度,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审计信息质量。
2.广泛开展会计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广泛宣传加强法制、依法理财、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引导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会计审计工作,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学会用好会计法律知识、自觉树立诚信理念,努力构建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
3.加强会计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创新监管手段,严肃查处违法会计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整合会计监管资源,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二)推动政府会计改革落地。
1.推动政府会计体系实施。贯彻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推动完善政府会计信息化建设,确保政府会计改革平稳落地,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2.贯彻其他类会计制度。贯彻落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资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加强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医疗、民办教育等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支持配合社保、住房、土地等制度改革。
(三)强化企业会计准则实施。
1.加强企业会计标准实施。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会计问题会商反馈机制,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交流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监督、指导,积极推动会计准则的修订与完善,促进会计准则更好适应和服务于市场经济发展。
2.健全会计准则实施咨询机制。组建企业会计准则专家咨询委员会,科学选聘委员会成员,健全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咨询委员会在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研究咨询、决策支持、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四)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
1.加强管理会计知识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等系列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座谈、论坛、课题等形式开展管理会计领域沟通交流,鼓励高校研究开发管理会计课程和案例;贯彻系列分行业产品核算制度,推动企业切实改进和加强成本管理。
2.健全管理会计专家机制。完善管理会计咨询专家选聘机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激发专家团队的优势和潜力,充分发挥其在课题研究、实践调研、案例建设等方面的核心作用。
3.建设管理会计应用体系。鼓励单位通过与科研院校、会计服务机构合作等方式,及时总结、梳理管理会计实践经验;组织建立管理会计案例库,为管理会计的推广应用提供示范。
4.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效能。以深入实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会计工作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理财水平和预算绩效。
(五)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1.加强企业内控规范实施。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会同监管部门推动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跟踪主板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支持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挂牌公司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鼓励广大小型微型企业开展内控建设。
2.推进行政事业内控规范实施。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内部控制规范和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有序开展内部控制建设。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1.贯彻会计信息化制度。贯彻落实《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制度,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水平,指导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推动单位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有机融合,推广会计资料无纸化。
2.加强会计信息化推广。通过专题调研、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分析会计信息化模式对提升会计效能的促进作用,提炼总结优秀实践案例及应用模式,促进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
3.鼓励会计信息化应用。引导企业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提升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促进财务、业务数据的融合与互联,提升XBRL在企业内部的应用价值;鼓励单位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实施“互联网+会计”应用。
(七)促进会计服务行业发展。
1.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深入开展调研,摸清行业发展情况,破解行业发展问题,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意见,在业务拓展、人才培养、品牌建设、行业监管、服务贸易等主要方面明确政府政策导向,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推进代理记账行业规范发展。贯彻《天津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支持代理记账机构为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办理代理记账业务。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支持会计咨询、会计培训等其他会计服务业务健康发展。
3.改善会计服务行业市场环境。引导会计师事务所精算项目成本,合理确定服务报价,以高品质服务质量赢得市场,抵制不正当低价竞争;研究完善会计服务招标采购评标机制,适度增加非价格指标权重;探索联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加大违法违规公开曝光力度;研究对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探索会计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八)实施会计人才做优战略。
1.强化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贯彻落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改革要求,提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质量,严厉打击考试作弊,提高考试公信力;完善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制度,优化流程,增强评审科学性、公正性;完善会计人才评价机制,鼓励会计工作者考取专业技术资格,推动会计人才合理流动,促进会计专业人才队伍做优做大,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8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3.2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4000人左右。
2.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研究制定会计人员能力框架,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教材、师资队伍建设,丰富继续教育方式、内容和手段,推广在线教育为主的现代化教育方式,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会计培训市场;加大对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培训力度,畅通学习交流渠道,提升会计工作能力;继续做好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3.深入推进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按照《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工程方案》,健全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考核、使用等长效机制,加强统筹管理,完善能力框架,科学设计课程,强化课题管理,开拓国际视野,保障培养质量。到2020年,拥有会计领军人才达到400名,为我市社会经济改革发展输送高端会计人才。
4.加快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争到2020年培养一批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推动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着力提升总会计师能力素养,促进单位经营管理和竞争能力迈上新水平;加大政府会计人才培养力度,为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服务;壮大注册会计师队伍规模,夯实后备人才基础,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
5.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贯彻落实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探索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会计社会公信力。
6.加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加强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管理,优化会计从业人员日常行政管理,持续推进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会计管理信息共享应用。
(九)促进会计理论研究应用。
1.强化会计理论研究指导。坚持理论创新、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指导会计理论工作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作为会计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基地作用,鼓励会计理论工作者深入改革实践一线,加强理论指导实务,总结实践有益经验,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
2.加强会计学术平台建设。以天津市会计学会为主要载体搭建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会计创新应用平台,加强对会计学会的业务指导,提升会计学会的服务能力,规范学会内部管理,完善《天津财会》、《会计学术集萃》、《优秀会计案例汇编》等学术出版物的编辑发行工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传承优秀会计文化、弘扬会计诚信理念,努力将会计学会建成服务天津市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学术组织。
(十)加强会计管理机构建设。
1.加强京津冀会计协作。加强与京、冀两地会计管理机构沟通与协作,推动建成三地会计管理协同发展框架,实现三地会计政策协调协同、会计信息互联共享、会计市场互相开放、会计资质互通等效、会计平台共建共享机制,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开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会计篇章。
2.推动会计管理工作转型。指导各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明确定位,认真履职,把该承担的职能承担起来,扭转以组织考试发证为主的工作局面,切实加强在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标准实施、会计人员管理等各方面会计工作的职责,增强会计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水平,推动会计管理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3.提升会计管理队伍素养。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指导、督促会计管理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投身会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服务会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会计管理体制改革,夯实会计管理职能,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充实会计管理队伍,落实会计管理经费,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人力资源和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会计管理机构、会计行业组织、会计学会加强协作、抓好落实,促进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各区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部门)会计“十三五”规划或配套政策措施;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会计组织体系、会计核算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二)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广泛宣传“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争取社会各界对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理解、重视、支持,为推进会计事业助力天津实现功能定位营造良好氛围。
(三)健全考核机制。
市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采取定期检查、进度评估等方式督导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