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成果征集条件
1.符合国家已经颁布的产业政策,节能或减少碳排放效果明显,可进行市场化推广。国家主体科技计划(指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成果优先推荐。
2.行业技术普及率小于10%,具有较大市场应用前景。
3.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技术风险可控,技术经济性突出。
4.已有示范工程,或中试运行表现稳定且示范工程在建。
5.尚未被已发布的相关国家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目录收录。
二、申报程序及具体申报要求
1.本市范围内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均可向所在区科委申报;申报单位应自觉避免在区科委和行业协会重复申报。
2.每个单位申报的技术成果数量应不超过3项,并确保所申报技术成果的质量。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申报书、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和申报技术成果汇总表,保证技术内容真实、严谨、准确。
3.各区科委负责对本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推荐技术成果汇总表。
4.请各区科委于6月15日(星期五)前,将本区申报材料打印纸质版3份、刻录光盘1份集中寄送至市科委社发处,电子版发至社发处邮箱。
5.市科委将择优向科技部推荐。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委社发处 曹建华 电话:58832977
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16号2号楼103室 邮编:300051
邮箱 :tjkwshef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