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发挥银行业对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作用,21日银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重点领域重大工程为核心,全面做好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金融服务工作。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优化信贷管理与政策、持续推进金融创新、加强风险管理与防控、强化监督指导与协作等方面,对银行业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工程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引导银行业在促进经济金融可持续发展方面切实发挥重要作用。
促投资再发力
2015年作为“十二五”的最后一年,是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关系着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的落地实施,对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据了解,今年1~7月我国投资增长了11.2%,投资到位资金同比只增长了6.8%,资金到位情况不足以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司长韩志峰表示,造成投资资金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增速下行。今年财政收入下降,政府资金缺乏,企业效益又不理想,两个投资主体资金难到位;二是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需要向外筹借资金,但银行对项目不了解,或出于风险控制、项目收益率低等考虑,信贷资金到位情况也不理想。
在此背景下,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的出台,一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推动国家重大战略落地。二是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风险防范,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
对《指导意见》中所指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具体范围,韩志峰表示,总体上看,与落实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相关的重大项目,均属于《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支持的范围。实际操作中,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重大工程包为依托和对象开展重点支持。
目前,已发布的工程包包括粮食水利、重大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新兴产业等,今后应会有新的工程包陆续推出。控风险促协作《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信贷创新,积极开展排污权抵质押等担保方式创新,探索进行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模式创新。
其中,对于银行业的激励政策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金融创新。二是鼓励开展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三是鼓励银行间同业协作。
对此,银监会政研局巡视员叶燕斐表示,鼓励金融创新,首先,是要通过银行贷款联合授信的方式。 因为重大项目一般投资量、融资量都比较大,通过各个银行联合起来可以起到更好地支持作用。其次,鼓励银行对信贷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把更多的信贷空间腾出来。最后,鼓励担保方式创新。
同时,叶燕斐指出,《指导意见》只是指导框架,落实时要坚持国家战略和商业可持续性并重。可以想一些办法来提高项目经济性。比如,把过去不能作为商品的产品,尽可能让其价格向商品靠拢,适当提高污水治理费。增加一些可开发的配套项目,如沿线的土地开发建设等。应该鼓励银行从长远的角度来发展项目。
对于涉及到的各部门的沟通合作,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发展改革部门将通过进一步健全项目清单,搭建重大工程项目信息平台等方式,加强与银行业监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共享的时效性。另一方面,银行业监管部门也将积极与发展改革部门进行沟通联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