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减税63.65亿元
■ 去年5月1日以前纳入试点的行业减税42.01亿元
■ 因抵扣范围扩大减税83.36亿元
■ 各项税收优惠减免税25.93亿元
■ 办理出口免抵退税1.64亿元
■ 营改增试点带来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结构性减税27.94亿元
从天津国税局获悉,本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收负担下降明显,改革红利持续释放,2016年试点企业突破28万户,累计减税244.53亿元,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
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共有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8.6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9.3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19.29万户。全年244.53亿元的减税“蛋糕”主要由六大块构成:一是去年5月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四大行业”累计减税63.65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四大行业”均实现减税,整体税负下降19.98%。其中,生活服务业减税31.51亿元,金融业减税21.07亿元,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分别减税7.36亿元、3.71亿元;
二是去年5月1日以前纳入试点的行业共减税42.01亿元;三是因抵扣范围扩大减税83.36亿元;四是各项税收优惠减免税25.93亿元;五是办理出口免抵退税1.64亿元;六是营改增试点带来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结构性减税27.94亿元。
市国税局相关人士分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打通了二、三产业之间抵扣链条,实现了服务业与制造业互促共进,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通过实施新增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的普惠性措施,有利于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更新,带动制造业转型升级”。2016年,本市制造业企业新增抵扣税额80.24亿元,“按照税收乘数作用测算,可拉动制造业经济增长224.81亿元”。作为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还有效促进传统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主辅分离,有力促进产业专业化分工,拉长产业链,推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自2012年营改增试点推行以来,本市第三产业比重由当时的48.1%上升至2016年的54%。
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推动作用同样立竿见影。2016年,全市7类现代服务业实现减税29.51亿元,企业户数同比增加17.93%;生活服务业实现减税31.51亿元,新办纳税人6119户;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14891户试点纳税人享受了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了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此外,营改增也推动了天津金融创新运营试验区建设。数据显示,去年5—12月份全市金融业累计缴纳增值税较之原营业税少缴21.07亿元,金融机构减轻了负担,有利于其创新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