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迅速行动,除派员参加国务院组织的9个督查组外,还另外组织6个督查组,分别赴天津、内蒙古、上海、安徽、山东、河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甘肃、宁夏等12个省、区、市(国务院督查组督查的18个省、区、市以外地区)开展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
督查主要针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情况、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情况、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情况、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情况、大力促进创业创新中民间投资发展的情况、加大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情况、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情况,以及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情况等开展全面督查。
督查组将听取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重点是各地全面自查情况,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产生问题的症结,以及好的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每个省(区、市)抽取部分地级市,每个地级市选取部分民营企业,进行实地督查调研。各督查组还将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召开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民间商会、民营企业等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补充完善督查内容。
督查主要针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情况、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情况、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情况、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情况、大力促进创业创新中民间投资发展的情况、加大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支持情况、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情况,以及落实地方政府和部门责任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情况等开展全面督查。
督查组将听取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单位的情况汇报,重点是各地全面自查情况,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产生问题的症结,以及好的经验做法、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每个省(区、市)抽取部分地级市,每个地级市选取部分民营企业,进行实地督查调研。各督查组还将结合职责分工和工作需要,召开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民间商会、民营企业等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意见,补充完善督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