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智能制造专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市2016年智能制造专项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将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4份,附电子版光盘3份,上报至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于2016年5月10日15时之前,联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逾期将不予受理。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2016年5月6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工业处 杨鸿旭;
联系电话:022-83608087 18920681930;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 席经治;
联系电话:022-2330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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