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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方案(2018—2025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27 08:58:33

  一、现状与形势

  农业科技园区是在划定的农业优势区域内,集聚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引领,以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突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在区域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中发挥重要示范作用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企业集中区。

  (一)我市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自2000年以来,科技部联合相关部门启动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按照科技部的部署,我市在农业园区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建设了天津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天津滨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天津津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01年被科技部批准建立,是首批21家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之一。核心区占地面积12220亩,主导产业为农产品精深加工、高档花卉、水产养殖及现代种业。园区围绕服务农业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引进高品质基质袋蔬菜栽培、水肥一体化设施等新技术,在小站迎新农业合作社等农业重点项目区示范应用并取得成功,为盐碱地条件下设施蔬菜优质高产栽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截至2017年底,累计引进企业353家。全年实现税收1.49亿元,比上年度增加38%。

  天津滨海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于2010年12月被科技部批准建立,属于第三批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园区核心区规划占地面积5947亩,主要分为现代花卉产业区、绿色蔬菜产业区及生态农业发展区,已完成建设投资24亿元。园区推动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一产花卉种植、蔬菜瓜果、水产养殖为基础,二产农产品加工提升农业附加值,三产休闲观光、采摘、餐饮等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园区目前有国家级实验室1家、省部级实验室7家、地市级实验室1家、“院士工作站”3家。从2010年8月到2017年底,共申请专利329项,已获授权专利186项,申请科技成果登记17项,申请国家级科技项目9个,省部级科技项目21个,区级科技项目9个,科技项目聚集度较高。

  (二)加强农业科技载体建设,提升天津市农业科技水平

  目前,我市农业科技型企业数量达到4809家,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达205家,农业小巨人领军企业达到22家。围绕我市都市型农业特点,选择一批有一定技术基础、展示效果好、服务积极性高、行业内有影响力的科技型企业,已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76家。为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共建设创新创业平台——星创天地16家,并通过科技部备案。

  (三)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迎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

  一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园区提供新动源。当前,全球农业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推进我市现代都市型农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帮扶工程,为农业创新领域提供了新动源。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园区发展提出了新挑战。推进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重道远,农村土地流转加速,支撑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需求更加迫切。三是实行乡村振兴战略为园区发展带来新机遇。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为农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指导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明确指出:“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科技园区作为农业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示范样板作用凸显。
 

  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天津实施,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现有农业园区为基础,瞄准高端化、集聚化、融合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创建一批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打造现代都市型农业升级版;着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动农民全面发展。
 

  三、建设原则

  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业企业为龙头、以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区域带动能力的农业特色支柱产业,探索集市场化、科学化、信息化等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和新路径。

  ——坚持市场主导。加强政府在规划、政策方面的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等多方面投入,强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园区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坚持创新引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资源深度转化,实现农业科研开发、生产推广运用和农产品加工销售链条式发展。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

  ——加强分类指导。根据我市农业区的地方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立足区域农业生态类型和产业布局,对园区进行分类建设和指导,促进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升级。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本着“批次创建、滚动实施、动态调整”原则,创建市级农业科技园区5—10家。到2025年,构建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引领,以市级农业科技园区为基础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推动创新要素向园区聚集,全面提升园区创新能力,加速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抢占农业科技制高点。力争我市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达到3家,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达到1家。
 

  五、重点任务

  (一)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机制创新

  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探索农业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高新技术转移转化,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完善政策、金融、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机制,着力优化投入结构,创新使用方式,提升支农效能,通过创新驱动推动农业全面升级。

  (二)集聚优势科教资源,提升创新服务能力

  引导科技、信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园区高度集聚。吸引汇聚京津冀农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科教资源,在园区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农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机构,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人员创业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支持园区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承担各级科研项目,开展特色优势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吸引汇聚京津农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等科教资源,搭建各类研发机构、测试检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交易机构等重大功能型和科研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对接与转化。引导园区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创新创业、企业孵化、信息交流、投融资等一体化服务,加强先进实用技术集成示范,打造科技精准帮扶模式,发挥园区窗口效应和带动作用。

  (三)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等“双创”载体,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形成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群。依托园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现标准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品牌化经营和高值化发展,形成一批带动性强、特色鲜明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等创新模式和新型业态,强化现代服务业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强特色优势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增强创新能力和发展后劲。将创新链布局到科研、生产、加工、流通等关键环节,延长农业产业链,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园区双创能力

  构建以政产学研用结合、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效率。发挥园区的平台功能,聚集一批农业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业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鼓励大学生、企业主、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入园创新创业,使各类“双创”主体成为推动农业创新发展的主力军。

  (五)鼓励差异化发展,完善园区建设模式

  引导农业科技园区依托科技优势,开展示范推广和产业创新。按照“一园区一主导产业”,打造具有品牌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建设区域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发展中心,形成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探索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特色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六)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推进园区融合发展

  探索天津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探索“园城一体”“园镇一体”“园村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整合园区基础设施、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城镇化等各类资源,兼顾园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强化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确保产出高效、产品安全。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发展循环生态农业,打造水体洁净、空气清新、土壤安全的绿色园区。依托园区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促进农业与旅游休闲、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打造“一园一品”“一园一景”“一园一韵”,建设宜业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和特色小镇,带动乡村振兴。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市科委、市农委加强对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统筹指导,定期协商推动。市科委聘请相关领域专家,为园区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参与相关论证、评审、过程监管、验收等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引导多方投入

  统筹科技和涉农资金的使用,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园区建设和发展园区企业,加大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力度,引导农民以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参与园区建设。市、区两级财政通过现有资金和政策渠道,支持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农业高新技术孵化、成果转移转化等,完善园区服务功能和提升园区服务能力,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市农委支持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化项目、人才培训等。

  (三)完善园区制度,加强园区监测

  开展园区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重点围绕园区改革开放、自主创新、产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辐射带动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发展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推荐升级、重点支持的主要因素。

  (四)加强示范宣传

  引导组织有优势的涉农区对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涌现的新模式、新典型加强系统总结、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着力打造具有我市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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