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人才工作,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卫生计生人员总量持续增长,素质不断提升。截至“十二五”末,全市卫生计生人员共有11.8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了24.2%,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1万人,执业(助理)医师3.6万人,注册护士3.4万人。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5.86人、执业(助理)医师2.32人、注册护士2.19人。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共有2.6万余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67.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共有6020人。高层次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十二五”期间,全市卫生计生行业新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6人,新增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新增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新增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79人。
同时,我们仍清醒地看到,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中一些结构性、机制性矛盾依然突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压力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对人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服务理念还有待强化;卫生计生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年龄结构老化,引领辐射效果不明显;基层人才短缺,岗位吸引力不高,技术水平不强;中医药人才、临床技术人才、公共卫生人才、管理人才等专门人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儿科、院前急救、精神、病理、康复等专业人才紧缺状况尚未完全缓解;卫生计生人才投入不足,培养开发、评价发现、激励保障等机制还不够健全等。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健康人力资源建设,今后五年是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开局时期,是全市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将进入发展战略机遇期、发展方式转型期、发展水平提升期和卫生改革深化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也迎来重大机遇。迎接挑战,抢抓机遇,核心靠人才。因此,必须加快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加快创新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机制,加快制定实施重点人才任务措施,加快完善卫生计生人才发展政策,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人才全面协调发展,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全市卫生计生人才一盘棋的战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工作理念,以促进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为落脚点,坚持以用为本、协调发展,逐步形成高端人才引领辐射,基层人才有为有位,临床人才能力提升,紧缺人才补充有力,专门人才结构合理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格局,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坚持政府主导,强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在人才发展中的引领效应。创新评价激励、方向引导、投入支持等人才发展机制,突出人才与学科并重的理念,坚持机制创新和政策完善并重,兼顾创新和效率,形成政府主导下符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才发展体系。
2.规划总量,提升质量,补齐短板。以满足需求和服务发展为导向,合理规划卫生计生队伍人员总量,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卫生计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辐射作用,全面带动卫生计生人才素质提升。加强紧缺专业人才的开发、培育和引进,制定完善支持紧缺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的协同发展。
3.夯实基层,优化结构,整体促进。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全面提升基层卫生人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目标,全力支持全科医师队伍建设,创新完善基层卫生人才的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健康“守门人”的作用,大力促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全面发展和持续提升。
4.统筹兼顾,引育并重,长远结合。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为核心,以高端人才和基层人才为重点,统筹兼顾紧缺人才和专门人才,研究制定卫生计生人才发展实施意见。坚持引进和培育并重,创新完善人才补充吸引政策措施,构筑达到远期人才目标的坚实桥梁,进一步促进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合理配置。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
卫生计生队伍基本满足需求。执业(助理)医师每千人口达到2.5人;注册护士每千人口达到3.14人;公共卫生人员每千人口达到0.83人;基层卫生人员每千人口达到3.5人,城乡每万常住人口有2-3名全科医生。
卫生计生队伍结构合理。卫生计生人员中专科以上学历所占比例逐步提高,高、中、初级职称比例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高层次人才梯队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选拔、培养机制基本形成,符合人才科学发展特点的支持措施基本健全,学术技术突出、引领作用明显的高层次人才梯队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
基层人才队伍素质优化。基层人才队伍基本满足服务需求,能力素质进一步得到提升,初步形成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体系。
临床技术人才能力提升。打造一支医风高尚、技术精湛的临床技术人才队伍,初步建成适合临床技术人才发展的培养、带教、实践的平台体系,卫生计生领域新技术、新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得到进一步推广和运用。
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卫生计生人才发展的政策机制逐步得到完善,束缚人才发展的观念和障碍逐步得到破除,基本形成鼓励支持卫生计生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按照全市卫生计生人才一盘棋的指导思想,以“三三五人才工程”为抓手,逐步实施卫生计生行业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基层人才发展促进、紧缺人才培育补充、专门人才开发培训、技术人才能力提升等重点人才项目,通过创新人才支持政策,完善人才发展机制,逐步形成宏观指导、行业统筹、重点促进、整体提升的卫生计生人才发展体系。
(一)启动三项高端人才选拔工程
1.“海河学者”支持工程
“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卫生计生行业选拔10名55周岁以下的杰出人才,作为卫生计生行业“海河学者”人选。加强政府在经费资助方面的支持力度,放宽对经费的使用限制,强化对目标的考核。着力加强以专家为核心的团队建设,大力支持专家在人才梯队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研究建立以人选为核心的创新实践基地,为人选配齐配强团队,全力支持人选开展创新研究和临床实践工作。大力宣传人选的突出贡献,全力提升“海河学者”品牌知名度。力争到2020年,通过全周期的打造支持,能有更多的人选进入国家顶尖人才队伍序列,人选所在学科达到全国领先。
2.“津门英才”人才工程
“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卫生计生行业选拔培养100名45岁左右的市级学科带头人,作为卫生计生行业“津门英才”人才工程人选。以加强支持力度,提升技术水平为核心,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经费资助机制,大力支持人选自主开展科学创新研究工作。同时,根据人选的专业领域和发展方向,制定“一人一策”培养方案,突出个性培养,强调团队协作,注重目标责任。优先推荐人选参评专家人才称号和科研项目。力争到2020年,通过全周期的培养支持,使得更多的人选迈入国家及全市一流专家梯队。
3.“青年新锐”人才工程
“十三五”期间,在全市卫生计生行业选拔培养200名35岁左右的优秀青年专业人才,作为卫生计生行业“青年新锐”人才工程人选。通过优化成长环境、健全支持措施等途径,建立起符合优秀青年人才发展特点的培养模式。注重拓宽人选的国际化视野,采取“送出去”战略,分期分批选派人选到国外一流机构进行技术学习和创新研究。研究建立优秀青年人才导师制度,构建一对一师承指导机制,全力提升人选的能力水平。探索建立“青年新锐”科研创新孵育计划,全力支持人选开展科研创新工作。力争到2020年,通过全周期的培养支撑,促使更多的优秀青年跨入全市重点人才范围。
(二)实施三项基层人才促进工程
1.全科医生培育工程
制定实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采取临床医学毕业生定向公开选拔等方式,充实全科医生队伍力量。对新入职全科医生岗位的应届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助。加强选拔招聘与培养使用的有效衔接,完善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优化培训师资、培训方案和培训方式,保障培训期间学员的合理待遇。力争到2020年,实现每万常住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的目标。
2.骨干人才扶持工程
实施基层卫生计生骨干人才扶持工程,建立健全基层骨干人才交流制度,鼓励公立医院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到基层为骨干人才提供技术指导,重点提升骨干人才的临床业务能力。定期选派优秀基层人才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制定完善骨干人才的岗位培训计划和继续教育制度,优先支持基层骨干人才参加专家人才推荐选拔和评优评先。力争到2020年,全市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3-5名骨干人才。
3.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工程
大力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特色签约项目为内容、重点服务人群为目标,组建以全科医生为核心,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由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按照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建设标准,多措并举补齐补强相应专业技术人员,鼓励支持二级以上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补充到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中。加强家庭医生团队的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和绩效考评体系,多签多得,优绩优酬。力争到2020年,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制度实现全覆盖。
(三)开展五项专门人才提升工程
1.中医药人才传承发展工程
制定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计划,实施名中医培养工程,打造一支德才兼备的名中医队伍,培养一批技术精湛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以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完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制度。健全中医药师传承教育制度,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实施市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程,开展名医传承高级研修项目,建设知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造就一批优秀的师承人员。做好全市西医学中医培训工作,健全完善中药特殊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和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计划。
2.临床技术名医建设工程
实施临床技术名医遴选计划,在全市重点学科、优势学科中遴选一批技术精湛、能力突出、德才兼备的临床技术带头人,授予“天津名医”荣誉称号。根据其专业特色和发展方向,建立天津名医临床实践教学基地。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范围内,分期分批选派临床技术较好、理论知识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青年卫生技术人员到天津名医临床实践教学基地进修学习。以临床技术研修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临床新技术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和应用,全面提升临床技术诊疗水平。同时,充分利用临床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新技术和适宜技术引进推广项目、专科人员培训等制度平台和学科资源,开展各类卫生计生人员专项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卫生计生人才的临床技术服务能力。
3.紧缺人才开发补充工程
加大对儿科、院前急救、护理、病理、麻醉、康复、职业病、助产士、临床药师、老年医学等紧缺人才的支持力度,分类制定并分步实施卫生计生紧缺人才培育补充计划。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部分紧缺人才的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工作和转岗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需求与医学教育培养相协同的人才补充机制。研究制定紧缺人才定向培养项目,完善紧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政策,改善紧缺专业岗位待遇,提高岗位吸引力,提升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开发、补充引进和使用发展的工作效能,科学合理配置现有可利用资源,着力实现紧缺人才补充完备、卫生计生人才协调发展的远期目标。
4.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程
强化公共卫生人才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公共卫生队伍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建立公共卫生人才分布、分类、分层培养的政策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训管理制度,着力打造政治素质强、业务技术精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同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定期对疾病预防控制、出生缺陷防控、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卫生应急、采供血等在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全力提升精神卫生机构、综合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疾病防治人才的能力水平,逐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配备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成一支数量适宜、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素质优良的公共卫生人才梯队。
5.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卫生计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计生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卫生计生管理人员的轮训制度,研究制定符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综合监督执法人员、总会计师、首席工程师等各类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管理人才的科学合理规范化发展。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管理人员考核体系和评价标准,开展卫生计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管理专业化水平,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管理人才的知识储备、素质能力、业务理论、实践经验等方面的职业化建设,基本建成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卫生计生管理人才队伍。
四、完善人才管理机制
(一)完善人才平台支撑体系
加强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强化学科平台对人才能力素质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学科带动人才,以人才提升学科,协同创新、协调发展,共同推进人才发展与学科建设。建设一批市级医学重点实验室,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力度,力争成为全市卫生计生人才紧跟国内外卫生计生发展最新动态的前沿基地。研究设置卫生计生重点学科攻关项目,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改革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卫生计生机构申请设置博士后工作站,对于新建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二)完善人才引进支持措施
制定卫生计生行业高端人才引进支持实施意见,鼓励引进以高端人才为核心的人才团队,重点引进年龄结构合理、能力水平突出的人才团队。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卫生计生人才引进保障体系,大力提高对引进人才的资助力度,加强对引进人才在医、教、研等方面的多方位多平台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改革,探索在公立医院试行人员备案制管理。改革完善符合公立医院人才引进特点的薪酬待遇制度。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家计划,提高高端人才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家属安置政策,全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卫生计生人才来津服务。
(三)完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健全完善卫生计生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制定以能力、业绩、社会认可等方面为主导的分类评价标准,重点侧重对临床水平、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业务能力等方面考察。进一步推进卫生技术职称制度改革,根据医疗、教学、科研及基层医疗等不同岗位特点,建立符合发展需求的职称评审标准。改革完善符合基层卫生计生人才发展需要的职称评价体系。修订完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建立健全卫生研究专业和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科学评价机制。
(四)完善人才激励保障制度
建立健全卫生计生人才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重点资助卫生计生人才关键工程和核心项目,支持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全面发展。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技术能力等指标,充分体现卫生计生人才技术价值,合理提高卫生计生人才收入水平。建立健全以政府支持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资助为主体的人才保障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管人才工作原则
健全卫生计生人才工作领导机构设置,进一步完善单位一把手牵头负责,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人才政策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党在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把人才队伍建设列为重点工作,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全力解决束缚人才发展的现实问题,主动为卫生计生人才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服务。
(二)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开展卫生计生人才目标和重点任务的考核评价工作,重点关注人才引进任务落实、人才梯队培养以及人才流失等情况,并将评价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同时,将卫生计生人才工作成效作为衡量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竭力推动完成卫生计生人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三)健全人才工作督导制度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为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级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制定人才和学科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加强多部门协调配合,督促各项人才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四)建立人才监测评估制度
建立卫生计生人才工作监测评估制度,按计划分阶段地对各牵头部门负责的人才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总结和评估。在监测评估的基础上,宣传推广各项人才任务创新发展的先进经验,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和政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