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特色小镇规划建设
工作机制的通知
有农业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特镇办)拟定了《天津市推动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6年12月6日
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特色小镇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我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机制
充分发挥全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树起同志为召集人,森阳同志为副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研究室、市农委、市建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中小企业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为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特色小镇重大问题、重大政策和关键环节。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联席会议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政策和工作方案,组织推动实施,督促考核进度,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办公室下设创建考核组、规划编制组、协调推动组和综合政策组4个工作小组。其中:创建考核组负责研究提出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和创建考核办法,组织创建和考核工作;规划编制组负责编制特色小镇的规划设计导则,组织各区编制规划和报审工作;协调推动组负责特色小镇的协调推动,组织开展调研和召开推动工作会议;综合政策组负责对接国家大政方针,组织相关单位从部门角度出台特色小镇的支持政策,组织跟踪进度和信息宣传工作。
同时,各区政府参照市级框架完善组织架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抽调业务骨干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机制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围绕全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加快推动特色小镇支持政策。结合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领导,确定对口业务处室及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对接市特镇办,推动本部门负责的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各部门要在联席会议领导组织下,在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活动、重大决策、运行调度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合理配置资源,形成高效顺畅的协同推动机制。市特镇办做好对各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的统筹指导,在规划方案编制、项目申报创建等方面做好衔接交流。
各区和相关街镇结合本区特色小镇发展目标和定位,积极发挥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手段,高水平编制特色小镇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谋划确定特色小镇规划范围、创建点位、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和具体实施路径,不断推动空间格局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储备特色小镇创建单位。
三、强化联动保障机制
(一)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各区和相关街镇政府明确创建主体以及相关人事安排,在市联席会议统一部署下开展工作,构建市、区、镇特色小镇培育工作三级联动机制。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把主要精力放在推进特色小镇培育工作上来,制定具体的培育方案,明确每一个分项的主管单位,安排精干力量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狠抓进度、全力推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实施重大问题例会机制。市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1-2次联席会议,总结全市先进做法,推广经验,加强各区经验交流,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政策法规,加强对特色小镇的扶持力度。各区按照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例会,研究制定和落实特色小镇各项政策举措,总结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实施现场督办服务机制。各相关单位需靠前指挥、现场调度,加快特色小镇创建进度。市特镇办每季度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到各区进行1-2次现场推动服务,各区要每月至少召开不少于1次的现场推动会,听取各特色小镇推动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扶持政策,帮助解决问题,重点将服务放在镇一级的创建主体上,做到“能今天解决的绝不拖到明天,能现场解决的决不带回办公室”。
四、强化信息统计机制
(一)完善信息报送流程。要充分认识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抓好信息统计工作的统筹协调,对有价值的重要工作、重要活动、重要成果、重要会议等均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深入挖掘信息价值。建立信息员制度,规范信息报送流程,明确信息报送职责,由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报送信息的审核,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编辑和报送。努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力求编撰的统计信息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确保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二)加强台账综合管理。本着方便、实用和服务工作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台账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工作台账的搜集、整理、积累和建档,及时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规范和科学。建立健全特色小镇建设、投资、税收、用地指标等各项数据统计台账,理清思路,提高效率,促进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管理水平。
(三)实施数据联动共享。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特色小镇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数据平台等手段直接报送统计监测数据,在数据平台上对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实现全市范围内数据共享,经验共享。
五、强化学习交流机制
(一)做到“请进来”,组织专家培训。不定期邀请全国各地专家教授来津传授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把外省用事实已经证明的好经验拿过来,结合我市实际,有创造性的加以应用。
(二)做到“走出去”,组织考察学习。赴浙江、江苏、山东等特色小镇搞得好的地区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市特镇办争取每年组织1-2次的学习考察机会,各区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前往学习。
(三)做到“串起来”,实现交叉式交流。特色小镇建设各参与方多加强沟通学习,实现互通有无,相互帮扶,经验共享。各职能部门经常实地考察,到基层学习实际经验;各特色小镇创建主体加强和职能部门的沟通,学习各领域专业知识。
六、强化运行监测机制
进一步强化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统计监测工作,落实统计监测数据上报主体,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统计力量。原则上,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为统计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
坚持数出有据,应统尽统,全面反应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工作进度和成效。认真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日常报表建立等工作,从源头控制好数据质量。坚持科学统计,严格执行全市统计监测的方法制度,确保数据来源的科学性。坚持依法统计,不虚报、瞒报、迟报统计数据,为全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的通报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强化督查考核机制
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不断完善奖惩办法,将特色小镇培育成效与单位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以明确项目推进责任。市特镇办通过采取现场督导、定期通报、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督查,按照“半年一小考,一年一大考”对全市特色小镇进行考核。半年考核不列入奖惩机制,以发简报形式对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进行口头表扬,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目标的予以警示;年度考核列入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对未完成年度计划的分别实行警告、降级甚至退出的惩罚措施。各涉农区和相关街镇政府平时做好自查自评自纠,做到“一月一小评,一季一大评”,定期对照目标自查,是否完成阶段性目标,不断通过自查自评提升自我纠错能力,逐步完善特色小镇培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