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按照全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现场推动会精神,拟在全市形成“培育一批、创建一批、验收命名一批”的特色小镇建设格局,助力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批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发展要求:实力小镇以整建制街镇辖域范围进行申报,3至5年内GDP要超200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要超40亿元;特色小镇可以考虑以特色街区为考核单位,一个特色小镇可以有几个特色街区,每个街区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3至5年内,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0亿元以上(商品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除外),信息经济、金融、旅游和历史传统产业的特色小镇总投资额可放宽到不低于30亿元,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花园小镇要实行城镇全面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有条件的街镇要建立智慧共享平台,成为智慧小镇,以风景美、街区美、功能美、生态美、生活美、风尚美为建设内容,居住社区城市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要达到100%,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要达到100%。
(二)产业定位:特色小镇产业,要结合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产业发展方向,立足打造十大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围绕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我市特色文化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为导向,聚焦互联网智能制造、信息经济、生态农业、节能环保、民俗文化、电子商务、高端旅游、食品安全、健康养老等民生领域的优势产业、新兴产业。
(三)规划重点:实力小镇要以推进产业集聚、高端高质、市场连接、历史传承等方面为发展重点,经济实力要强、功能集成完善、示范效应明显,具有独特发展魅力;特色小镇要在现代产业、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商业贸易、自主创新等多方面谋划发展,形成一镇一韵、一镇一品、一镇一特色;花园小镇要以城镇精细化精致化智能化管理为抓手,搭建智慧城镇共享平台,努力打造绿树环绕、花草覆盖、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清新亮丽的美丽小镇。
(四)运作方式:要有明确的建设主体,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体现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
(五)综合效益:建成后有大量的新增税收、新增就业岗位产生,集聚一大批工商户、中小企业、中高级人才,加快形成新业态,培育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和品牌。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文件:特色小镇所在区人民政府,以文件形式向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包含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和区级特色小镇培育名单、特色小镇所在区人民政府支持特色小镇创建对象的政策措施。
(二)规划编制计划:委托规划设计单位出具规划编制计划,说明规划编制内容、时间进度安排、人员团队组织等相关情况。
(三)小城镇基本情况和建设计划:申报特色小镇的基本信息,有分年度的投资建设计划,明确每个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投资额、投资计划、用地计划、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效益,以及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以表格形式进行汇总。(见附表1和2)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特色小镇。
(二)申报数量:原则上每个区申报1个实力小镇,2个特色小镇。
(三)申报时间:2016年10月21日前。
附件:1.小城镇镇基本情况表
2.小城镇建设投资计划表
天津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6年10月11日
(联系人:市发改委李睿、李李; 联系电话:58536832
市规划院王永阳; 联系电话:58536835)